2013年11月23日 星期六

世界-瑞士「好野人」 超速被罰934萬

超速被罰934萬

文章日期:2010-01-13 14:13
瑞士「好野人」 超速被罰934
2010-1-12
〔編譯管淑平/綜合報導〕愈來愈多歐洲國家,包括瑞士、德國、法國等,採行根據違規人收入制定罰款金額的措施,重罰那些不把交通罰款這種「小錢」看在眼裡、而肆無忌憚違規的有錢人。去年11月,瑞士聖加倫法院對一名開著法拉利的富豪開出299000瑞士法郎(約934萬台幣)天價的超速罰單。這張金額可能創世界紀錄的罰單,反映出一些歐洲國家重罰有錢的超速駕駛人的趨勢。
德國、法國、奧地利和北歐國家,都有根據個人財富決定交通罰款金額的作法,德國最高罰到1600萬美元,而瑞士是100萬美元;芬蘭是唯一對超速駕駛多採重罰的國家,目前最高紀錄是2004年開出17萬歐元罰單。
瑞士官員說,對有錢的駕駛人來說,現行罰則根本是九牛一毛,加上因交通違規被判坐牢的例子少之又少,就算這些有錢人被判坐牢,與為此耗費的納稅錢相比,嚇阻作用相當有限。2007年瑞士公投,允許法官可依個人財富決定罰款多寡。
該名瑞士富豪的案例中,法官考量點除了他以約97公里 的時速,在速限50公里 的一座村莊內飆車,超過速限將近一倍外,還有這名身價超過2300萬瑞士法郎的駕駛,有過多次類似違規紀錄,因而做出重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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